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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职工驻外怎么申请异地就医?

  北京员工驻外如何申请异地就医?从公司当地到国外工作是一些行业常见的,北京员工如何在国外申请异地就医?你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异地医疗保险清算程序

  异地申请审查

  1、非现场医生必须首先通过保险公司或街道社会保险所到区县医疗保险中心进行非现场配置审查,在当地申请×××市医疗保险非现场配置(转院)申报审查书(即接受医疗保险手册的部门),填写相关内容。

  2、在异地医院(你选择的是去城市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医疗保险部门盖章。

  3、将XXX市医疗保险异地设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查书返回申请地经营机构,等待审查。

  4、非现场审查期限为1年(即从处理日期到次年的当天),1年内不能变更的审查期限到期后,如果非现场配置人员仍需留在非现场就诊,必须重新审查。

  异地选择医院

  北京市2001年23日文第五条规定,异地设置或长期派往外地工作的保险人员,选择个人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时,应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设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查书》,异地设置人员可以选择家乡级(包括)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派往外地的人可以选择当地县级(包括)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上述人员也可以同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这项规定告诉我们,第一,退休人员的异地配置和在职人员的长期驻外医生使用该审查表。第二,非现场医生可以在北京市选择医院,在国外选择两家医院。

  各地异地就医的规定不同,一般为2~3家。如果决定选择两家医院的话,可以选择三级综合医院,选择附近的医院。如果决定选择三家医院医院,可以选择与自己疾病相关的专科医院。

  异地清算

  1、非现场医生门诊和住院清算人员必须出示费用收据和清单、处方底部、明细表、医疗保险手册、疾病诊断证明书(尽量详细,以免因诊断不完整而拒绝)。同时,必须发行诊察医院的等级证明书,向使用者(或社会保险所)区、县医疗保险中心审查结算。

  2、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邮寄清算文件、家庭代理报告的方法返回原城市清算,清算范围和清算标准等完全按城市医疗保险待遇执行,清算费用可以由家庭代理或设立专用存折接受。

  温馨提示

  1、不同城市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不同,需要异地就医的人需要向当地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政策。特别是各地医疗保险规定的清算范围不同,来北京的外地医生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医疗保险范围内可以清算,外地医疗保险不一定能清算。因此,非现场医生必须注意当地药品和诊疗项目的清算范围,注意医生在诊察时调整开设的药品,减少个人负担。

  2、异地申请审查通常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因此需要异地就医的人必须事先申请。否则,过期的医疗费就不能清算了。

  注意

  1、北京市非现场医生在选择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时,可以不选择a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因为这两种医院不选择也可以清算。

  2、北京市退休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外探亲期间突发疾病不能回北京治疗的,可以在当地县级(包括)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疗费用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审查清算。

  3、该表为一表两用,异地设置填写异地医院栏,外转医生填写外转医生栏。

  4、人员类别栏目,填写在职、离职或离职等。

  5、该表由使用者向医疗保险经营机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