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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余杭公积金如何提取?

  杭州馀杭公积金如何提取?很多人想提交自己公积金账户的钱,杭州馀杭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我该怎么办?下一位编辑带来馀杭公积金提取指南,供参考。

  馀杭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设、改建、修理自营住宅的

  (2)偿还所有权所有住房贷款利息的

  (3)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3个月,本人和配偶在市内(包括主城区、萧山区、馀杭区、富阳区、下同)没有所有权的住房租赁住房的

  (4)退休、退休(退休)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

  (6)市户籍员工与所属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就业5年,男性50岁,女性45岁的

  (7)非市户籍员工与所属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市内再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定居的

  (10)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馀杭公积金提取额:

  (1)购买、建设、重建、自营住宅修理的,可以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馀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馀额在签订购买(建设、修理)合同后一年内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馀额在购买(建设)住房合同的月份截止的本人账户馀额超过实际购买(建设、修理)住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偿还住房贷款利息的,每次提取的账户馀额不超过当期发生的偿还金额。其中,贷款结算时,账户馀额截止贷款结算当月的贷款结算后,不再提取。

  (3)租用公共租赁住宅的,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和配偶个人账户内的馀额。租其他住宅的,最高提取额为每户1000元/月,夫妻双方决定每人500元/月的单身员工最高提取额为每人500元/月,每年提取一次。

  (4)员工本人账户馀额不足(1)、(2)提取限额的,配偶、父母、孩子可以在限额内按规定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5)符合申请条件(4)~(10)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利息馀额。

  馀杭公积金提取资料:

  员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商社或经济适用住宅时,提供商社买卖合同、购买住宅收据或统一收据

  (2)购买二手住宅时,提供住宅转让合同、权利税纳税证明书

  (3)购买公有住宅时,提供公有住宅销售协议、购买住宅收据或统一收据

  (4)取得(扩张)住宅的,提供取得(扩张)协议、购买住宅收据或统一收据

  (5)建设、重建住宅的,提供住宅所在地政府部门认可的住宅建设许可证、购买材料的证明

  (6)修理住宅的,提供住宅所在地政府部门认可的证明书,住宅鉴定机构发行的损害程度严重以上的住宅鉴定报告书,购买材料的证明书

  (7)偿还住房贷款利息的,提供住房合同、借款保证合同、银行发行的偿还明细清算证明书

  (8)租赁公共租赁住宅时,提供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书。租赁其他住宅的,提供住宅管理部门发行的本人和配偶在市内没有住宅证明书的

  (9)退休、退休(退休)的,提供退休、退休(退休)证明

  (10)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发行的丧失劳动力鉴定证明书,公司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11)市户籍员工与所属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再就业5年,男性50岁,女性45岁,提供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书

  (十二)非市户籍员工与所属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市内再就业的,提供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书

  (十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政府部门发行的困难家庭救助证

  (14)出国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注销证明书或翻译公司翻译的国家(海外长期定居证明书

  (十五)员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继承人或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继承人或遗赠公证书等司法证明书。

  馀杭公积金提取程序:

  (一)员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以下称《申请书》),持有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称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站申请提取手续。

  (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由员工本人处理,也可委托他人代理处理,代理处理时应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资料:

  1、委托存款公司代理人处理的,公司代理人应同时发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孩子代理的,代理人必须同时发行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和有效关系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他人处理的,代理人应同时发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提取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员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查符合条件的,可立即完成提取手续的情况需要特别验证的,公积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提取手续,通知不提取的原因。

  (4)住房公积金一般以银行卡转账方式提取,公积金中心直接向指定银行卡支付员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向员工发行提取证明书。

  馀杭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相关责任规定

  。

  (一)伪造合同,发行虚假证明书,制作虚假资料等欺诈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员工工作单位报告,按规定回收欺诈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纳入征收系统。违反欺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在3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贷款资格。

  (3)对协助虚假的机构和人员,按规定认真处理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1)员工偿还住房贷款利息或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按规定按月转账业务。

  (2)住房补贴提取业务参照本通知执行,提取额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萧山区、馀杭区员工提取住房补贴的,仍按原规定和程序处理。

  (3)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原提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基准,其他区、县(市)分中心参照执行。

  (4)从2015年12月1日起,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包括肖邦、馀杭分中心)各业务网站处理。到2015年12月1日为止,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要在支付登记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站进行处理。

  (5)本通知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