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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失业金能领几个月?有哪些条件?怎么领?

  2017年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你有什么条件?你是怎么收到的?失业保险是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人,失业影响经济收入时,按规定在法定时间内补助失业损失的部分经济收入,保障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项目。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中的重要保险,对因失业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一定的补助金。那么,2017年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你有什么条件?你是怎么收到的?以下是小编查询各地社会保险局的文件,为网民整理相关信息,供参考。

  2017年失业金领取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支付一年以上。

  2、如果不是因为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主要是因为中止劳动合同,员工被使用者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被使用者解雇,被解雇,被解雇使用者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而辞职的情况。

  3、办理失业登记,有要求的,想接受职业训练、职业介绍的。

  2017年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

  各地经济水平不同,支付的失业保险费用也不同,各地失业金待遇津贴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会保险局。

  天津市社会保险局

  累计缴费时间不到1年不到5年的,每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不足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江苏南京市社会保险局

  2017年失业金领取流程

  失业者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所办理失业保险首次领取手续,填写《求职登记表》、《失业者失业保险费领取和失业(下岗)人员跟踪服务卡》,提供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社保卡;

  。

  2、所属公司发行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

  。

  3、失业登记和求职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非失业登记对象(残疾人、异地宁享受者、农业户籍失业者等)首次申请时必须提供户籍簿,异地宁享受者必须提供有限的暂时滞留证明书。

  区(县)失业保险所从受理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天内,审查认定申请人的资格,通知本人认定结果和相关事项。通过审查的,从失业登记之日起发放失业保险费的审查符合条件,但超过期限办理失业保险费申请手续的,从失业保险费申请手续的下个月开始发放失业保险费。

  失业者首次从下个月15日到月底前一天,从本人的身份证和就业登记证到各区(县)失业保险所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专用存折,从失业保险待遇专用存折到指定银行的各分公司领取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