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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滑油怎么用

  1、混用的原则

  1)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混用,否则难以对油品质量进行确切的考查。

  2)在下列情况下,油品可以混用:

  ①同类产品质量基本相近,或高质量油混入低质量油仍用于原使用的机器设备。

  ②需要调整油品的粘度等理化性能,采用同一种油品不同牌号相互混用,如HL-32与HL-68液压油掺配成46号。

  ③不同类的油,如果知道两种对混的油品都是不加添加剂的,或其中一个是不加添加剂,或两油都加添加剂但相互不起反应的,一般也可以混用,只是相混后对质量高的油品来说质量会有所降低。

  3)对于不了解性能的油品,如果确实需要混用,要求在混用前作混用试验(如采取拟混用的两种油以1:1体积比混合加温搅拌均匀),观察混用油有无异味或沉淀等异常现象,如果发现异味或沉淀生成,则不能混用。有条件的单位,最好测定混用前后润滑油的主要理化性能。

  4)对混用油的使用情况要注意考查。

  2、混合后理化性能的变化

  1)粘度的变化粘度不同的两种润滑油相混后,粘度是起变化的,变化的范围总是在两种油的粘度之间,但不是简单的算术均值。已知两种油的粘度,要得到基于两者之间的粘度的混合油,可按不同调合比进行调合,其比例可用下式进行计算

  logN=vlogη+v′logη′

  式中v,v′——A油和B油的体积(以1.0代替100%,即v+v′=1);

  η,η′——A油和B油在同一温度下的粘度(mm2/s);

  N——调配油同温下的粘度(mm2/s)。

  2)闪点的变化两种润滑油相混,闪点也会发生变化,可以通过下式进行计算

  P=(XAPA+XBPB+F)/100

  式中P——要求混合油的闪点;

  XA——A种油的配比%;

  PA——A种油的闪点;

  XB——B种油的配比%;

  PB——B种油的闪点;

  F——为调合导数,根据A、B两组分数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