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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税收征收点改革如火如荼,大家感兴趣的特别扣除政策也终于在20日揭开了神秘的面纱。主编今天介绍了至今为止个人所得税特别追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政策。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细则:

  1、儿童教育特别扣除

  纳税人的孩子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孩子从3岁到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盲阶段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孩子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一般来说,你的孩子从满3岁到博士毕业,父母每月扣除1000元,或者双方各扣除500元,不需要交税。

  注意:儿童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

  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人员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业、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继续教育特别扣除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学历教育期间按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注意:个人接受本科(包括)和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父母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扣除。

  3、大病医疗特别扣除

  一个纳税年度内,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自费部分和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承担15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每年60000标准限额可以实际扣除。

  注意:自己可以扣除,也可以扣除配偶和孩子满足条件的大病医疗费用。

  4、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产生的第一笔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偿还期间按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注意: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夫妇只能扣除第一笔住房贷款的利息。此外,商业公寓不属于住宅,不能扣除。

  5、房租特别扣除

  纳税人本人和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宅,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宅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租赁的住宅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8万元(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32万元(每月14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足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特别扣除和住房租金特别扣除只能选择一个扣除。

  6、赡养老人的特扣除

  纳税人60岁以上的父母和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费,可以按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每年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与兄弟姐妹每年分配2。四万元的扣除额。

  注意:纳税人只能扣除自己亲生父母、养父母或继父母赡养老人的费用,妻子不能分配扣除丈夫赡养老人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