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

二胎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1、生育津贴: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天内生育员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向生育保险经营机构一次申请规定资料。

  2、产前检查费:员工个人全额替换,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天内生育员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向生育保险经营机构一次申请规定资料。

  3、门(急)诊、异地和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员工生育、终止妊娠和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异地和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首先由个人全额替换,妥善保存相关证明书。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天内,生育员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将规定资料一次性向生育保险经营机构申请。

  4、生育、终止妊娠、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投保人员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生育、终止妊娠、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员工个人和医院直接结算、基金支付的部分、生育保险经营机构和协议服务机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