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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算连续吗

  社会保险的支付是连续的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设计初期按月累计,不按年度。累计12个月为1年,1月以外的补助金不连续。一般来说,需要偿还的一般是以前在企业工作但没有进行社会保障处理的人,现在的工作年数实际上是根据社会保障的缴纳年数来计算的,如果缴纳年数与实际的工作年数不一致的话,可以偿还和实际的工作年数相同的年数。

  员工退休后,有一两个月或更长时间中断社会保险的缴纳,重新找到工作后,可以补充这部分社会保险。在处理一些贷款等事项时,对方要求社会保险必须连续支付一定的时间。那个补充社会保险会计入连续支付的范畴吗?律师365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社会保险的支付是连续的吗?

  一、社会保险补充连续吗?

  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设计初期为月累计,不是年度。累计12个月为1年,1月以外的补助金不连续。

  二、补充社会保险的对象

  与市各种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过去没有参加过养老保险,过去有没有参加过劳动关系期间工作年数没有参加过保险的人。其中,个人按照《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投保人纳入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

  另外,一次性支付的人必须满足

  1、持有当地居民户口

  2、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龄应在2011年7月1日前。

  一次偿还的时间:

  使用者各种人申请一次性支付的起始时间由当地实施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月份决定。

  市直部门的开始时间:国有和县以上集团企业原固定劳动者和干部身份的补充开始时间为1995年7月,合同制员工身份的补充开始时间为1984年11月,自由职业者身份的补充开始时间为1988年12月。例如,张三,1953年10月出生,他从1974年1月到1982年12月在市直某企业打工,现在申请一次支付,按照上述自由职业者的支付开始时间规定,在他的工作期间市里还没有建立自由职业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根据张三的工作年数,不符合申请一次性支付的条件。

  三、一次性付的支付基数和比例:

  使用者自愿为员工一次性支付的各时间段支付标准,根据各地当年确定相应时间段的支付基数和支付比例(当年没有支付基数和比例的按当年定额标准执行)计算应支付的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险的支付是连续的吗?如果社会保险有一定时间的断交,如果不是特别需要的话,实际上没有必要补充,社会保险的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一般来说,需要偿还的一般是以前在企业工作但没有进行社会保障处理的人,现在的工作年数实际上是根据社会保障的缴纳年数来计算的,如果缴纳年数与实际的工作年数不一致的话,可以偿还和实际的工作年数相同的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