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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票据买卖的交易方式

  短期票据指见票或在很短时间内即付的票据。短期票据一般包括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本票、商业承兑汇票及到期日在一之内的各种债券。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向受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按票面是否记名,可分为记名本票和不记名本票,按有无到期日,又可分为定期本票和即期本票。银行本票信用,建立在发票银行,故为债权人乐于接受。我国的做法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帐结票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所以,银行本票是由发票人在票据上载明付款期为一个月,并以票据所载金额,由发票人自己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信用证券。银行本票在我国分不定额和定额两种。不定额银行本票的金额起点为100元。

  短期票据的买卖共有三种交易方式:

  一、买断

  投资人购买票据后,一直持到期,提出清偿并领取全部利息。

  二、附买回约定

  如果投资人资金的可用期限比票据到期日短时,为避免临时出售遭受损失,可以在购买票据时和票据金融机构订立契约,约定于某一特定日,由票据公司按约定价格买回。

  三、卖出回购

  投资人已持有票据,因中途需要资金,怕卖掉后无法买回原有票据,可以先将票据卖给金融机构,同时约定由票据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以约定价格,将票据卖回给投资人。短期票据的发行期都不超过一年,目前在货币市场中流通的短期票据大多在10天到100天之间。由于票据价格与利率水平呈反向变动趋势,所以期间越长,风险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