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上市条件和要求?
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2、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申请上市时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4、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5、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6、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7、最近1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8、最近1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中小板就是中小企业板,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中小板企业大多处于企业生命周期的成长期,与处于成熟期的企业相比,成长期的企业具有高成长、高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特点。
中小企业板块的运作采取非独立的附属市场模式,而是附属于深交所。中小板企业多数是一些在各自细分行业处于龙头地位的小公司,拥有自主专利技术的接近90%,自主创新能力强。并且大多位于东南沿海等经济发达的地区,具有区域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