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温补贴政策
现在全国很多地方都进入了高温季节,随之而来的问题之一是高温补助金。今天的编辑谈安徽省高温补助金政策。
2018安徽省高温补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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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6月后,很多地区迎来了高温天气,高温津贴也进入了发放时间。前几天,记者从省人社厅得知,今年我省的高温津贴还遵循2011年发表的标准。每人工作日在10元以上。
1、高温补助金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8月,共计3个月。
2、高温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是每人每工作日10元以上。
3、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是高温补助金的支付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中之一。分别是从事露天工作的使用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4、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得计入最低工资。使用者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工人工资。
5、冷却饮料等防暑物资不是高温补助金
使用者必须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充分、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饮料和必要的药品。但是,企业不能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饮料作为高温补助金。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发行金钱代替提供防暑冷却饮料。
6、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工作,但没有领取高温补助金,可以通过企业所在村级劳动争议调停办公室获得合法权益,也可以向12333投诉。如果使用者拒绝发放高温补助金,劳动者可以向雇佣所在地县级以上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7、企业不得安排孕孕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在35℃以上高温天气期间从事户外露天作业和温度在33℃以上的岗位作业,以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工人因高温作业中暑,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其他高温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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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停止当日户外露天工作。
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全天安排工人户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运重物、锯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卡车、油漆、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在20、30、40分钟以下的气温最高时间段3小时以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