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计税依据含不含增值税
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
契税的计税依据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成交价格、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等其他内容。
契税是指不动产包括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为什么契税计税依据和交易价格不一样?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
计税依据,归结起来有4种:
1、按成交价格计算: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
4、按照土地收益定价: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