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油是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广东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146号)规定,对于只储存和经营闪点高于60℃的柴油和燃料油的水上加油站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范畴。而船用内燃机燃料油是大型低速柴油机的燃料油,燃料油的闪点一般在70-150°C之间。闪点介于柴油与重油间,不属于危险品。
1、江苏省安全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6]48号)中部分条款现调整如下:(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由明确到具体品种改为明确到类项;(2)燃料油不再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范围。
2、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曾给予答复,燃料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