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仓储经营办理程序
成品油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第四条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如果想要经营成品油仓储,那么程序是怎么样的呢?
一、企业申请;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
三、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审定,网上公示后报部领导批准;
四、对于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予以公告,并发放《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
申请条件
(一)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二)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三)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四)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