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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省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夏天是全年最热的,对于从事室外工作的工人来说,在炎热的夏天工作很辛苦,所以国家规定夏天从事高温工作的工人可以得到高温补助金。2018年湖北省高温补助金标准如何?

  一、2018年湖北省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安监局、省卫生厅、省总工会、省国税局、地税局等七个部门共同发出《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行【2013】39日),高温津贴标准为12元/天,执行时间为6、7、8、9个月。2017年湖北省高温补贴标准未作出调整规定,请参照该标准执行。

  用人单位安排工人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高达35℃以上)露天作业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应向工人支付高温补贴。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使用者不得扣除或降低工人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补贴增加而降低工人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高温补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补贴,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二、如何防御夏季高温热浪

  1、应尽量避免下午高温时段的室外活动,老人、弱人、病人、幼人特别防暑降温,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有关部门注意防止电力用量过高、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荷大引起火灾

  3、户外或高温条件下的作业人员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注意休息时间,保证睡眠,必要时准备常用的防暑降温药品

  5、媒体加强防暑保健知识宣传,有关部门、部门实行防暑保障措施

  6、户外工作者应避免炎热时段。45岁以上或身体状况不佳的人,不得参加高温下劳动强度高、危险性高的工作

  7、控制高温期间加班,保证员工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三、高温天气作业有哪些具体规定

  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安全总安健〔2012〕89日发行《防暑措施管理办法》规定,使用者应建立健全防暑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工人健康和生命安全。使用者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防暑降温。

  使用者应实行以下高温作业的劳动保护措施:在高温天气期间,使用者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交替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的工人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间室外作业等措施: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必须停止当天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使用者一天安排工人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内3小时间,最高气温不得超过3小时间,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