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抵押担保是什么意思?
贷款抵押担保是什么意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品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的折扣或拍卖、出售该财产的价格优先偿还。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贷款抵押担保的特点
第一,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和担保不一样,在担保中,债务人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第二,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房产。这与当铺不同,质量只能是动产。
第三,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用,抵押人可以继续占用、使用抵押物。这也与当铺不同,质量物品必须转移到当铺所有者所占有。
第四,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偿还权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第五,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担保不转移担保物的占有形态,担保人负责担保物的保管的担保变更担保物的占有形态,担保人负责担保物的保管。一般来说,抵押物损坏或价值减少,抵押人负责,抵押物损坏或价值减少由抵押权人负责。债权人对抵押物没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物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完成抵押物处置的抵押物处置不需要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可以处置。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的财产作为偿还债务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者称为抵押者提供的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的债权人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是抵押权的一种。抵押设置后,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扣或抵押物变卖价格优先偿还其他债权人。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房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
根据保证法的规定,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保证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抵押担保范围一般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双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担保范围以《担保法》规定的法定抵押担保范围为基准。
抵押权为约定担保权,抵押担保范围一般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为基准。抵押合同明确规定,抵押担保范围只包括主债权,不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或者只包括其中一项或几项,按合同约定处理。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在处理抵押物收入中,债权人只能在抵押合同约定的优先偿还范围内优先偿还,不能超过约定的优先偿还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