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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药物将纳入医保?

  目前,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病种多,治疗困难,部分病种诊疗过程涉及多个学科和医疗机构,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清算比例低,家庭负担重等问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部、国家医疗保险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监局五部门今天发布了《关于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和保障管理的通知》。

  根据发病率相对较高、诊疗效果明确、经济负担重等原则,确定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食血细胞综合征等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和软组织肉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等儿童实体肿瘤在此基础上,结合医疗技术进步和保障水平的提高,逐步扩大病种范围。

  为了提高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的救治水平,通知建立健全定点医院和诊疗合作网络。针对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建立健全诊疗服务网络,确定定点医院,实施省级、市级单位集中救治管理。对于儿童实体肿瘤,以省(或有条件的地市)为单位,儿童专科医院率先组建跨医疗机构诊疗合作组,协调合作组成员单位共同实施实体肿瘤儿童化疗、手术、放射治疗等多学科合作诊疗。

  通知还要求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开展相关病种药品供应保障状况监测,加大相关药品供应保障力度。鼓励新药开发生产,加快国外发售的新药在国内审查发售,鼓励临床急需药品开发,优先审查符合条件的抗癌药品、儿童药品。探索利用血站富馀血浆生产血液产品,用于血液病、恶性肿瘤患儿的救治。

  同时提高医疗综合保障水平。加快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提高医疗救助保障能力,合作减少患者费用负担。逐步将更符合条件的治疗药物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简化转诊清算手续,加强社会救助和慈善援助。

  通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民政部门要发挥社会救助的基础,发挥紧急作用。医疗保险部门继续完善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统一发挥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性能,降低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患儿等保险居民医疗费用负担。

  五部门要求,各地总结先进经验,探索大疾病等级诊疗、救治管理、药品供应保障和大量医疗费用医疗保险清算等方面形成成熟的政策模式,在全国普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