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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病医保报销多少?

  广州大病医疗保险多少钱?大病是指重大疾病,现在由于各种原因人们容易患大病,高医疗费很多家庭推迟治疗,国家对大病提供大病医疗保险,本文主要介绍广州大病医疗保险能清算多少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的通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稿)》,明确了医疗费用超过1.8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以再次清算,是广州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的亮点之一。在不久的将来,这个再清算的限额从原来的12万~18万元上升到40万~45万元,而且这个大病医疗保险,市民只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不需要追加支付大病医疗保险费。

  再偿还率提高10%

  从2015年开始在广州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同时开始了大病医疗保险的新政策。该政策实施2年以上,一直遵循投保人大量医疗费用的再清算方案。具体的清算方案是超过1.8万元的医疗费部分,给予50%的清算。但是,清算上限设置低,只有12万~18万元,其中首次保险人的清算上限为12万元,连续2年以上不到5年的情况下,增加3万元的保险连续5年增加6万元。

  本次制定的新方案将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付率。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或进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一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的支付比例从50%上升到60%,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一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支付比例上升到90%。

  除此之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缴费限额。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0万元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连续2年以上的参加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5万元。属于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人员,不设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缴费限额。

  减轻投保人资金垫付压力

  开始强化版大病医疗保险后,广州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人员信息、医疗信息、医疗费用信息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信息共享,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保证参加者方便、及时享受各医疗保险待遇,切实减轻资金垫付压力。

  按政策设置,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属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缴纳的医疗费用,按本通知规定缴纳;本通知执行前出院的属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缴纳的医疗费用,仍按原政策规定缴纳。

  新政亮点

  ●提高城乡居民重大疾病保险比例。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从50%调整为60%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一基金支付累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后,参加者发生的住院和特别项目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从70%调整为90%。

  ●提高大病保险的最高缴费限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0万元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连续2年以上的参加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5万元。

  ●倾向于困难群体。属于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的,不设置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