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回收过程存在的问题
电费回收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点多、面广、量大,回收工作面临诸多风险。尤其是十八大后,中央反“四风”专项治理的不断推进,餐饮、旅业、会所等行业经营不善;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传统的造纸、纺织、印刷、化工、建材、煤炭、养殖等行业面临关停,造成电费回收工作形势更加严峻。
因电费的回收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供电企业必须从多方面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以防止陈欠电费特别是防止电费呆帐、坏帐的形成,使企业的自身效益得到保障。
1.1现行收费制度为欠费提供便利
现在,我国大部分地区电力部门收缴电费采用的是先用电后缴费的制度,这为欠缴、不缴电费提供了可能性。此外法律规定也存在着不足之处,如《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条: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加收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实际上如果逾期3O日停电,用户使用电能量已经是2个月的了,造成供电企业承担的欠费风险进一步加大。
1.2监督考核机制不完善
未建立电费回收监督体系和考核机制,或体系运转不力,单位一把手对电费回收工作未予以足够重视。对电费回收工作不力的职工考核力度不够,职工主动性不足。电费发行后,因客户联系电话不准确,造成客户无法接收电费信息或者抄收人员没按要求及时张贴电费公告表,客户无法及时知晓自身的用电情况,造成无法及时缴交电费;职工对客户电费的催交不及时,久而久之使客户形成了拖欠电费的习惯;部分存折没钱和行动不便的客户,将电费委托抄收人员代缴,部分抄收职工发生挪用电费的情况,导致电费越欠越多,长期拖欠交不清。
1.3地方政府部门不合理干预
有的企业和政府部门错误地认识,供电企业属国家所有,拖欠电费甚至不缴电费就无所谓了,因此,当供电企业强化催收电费的手段时,欠费企业一次次地请地方政府出面。企业少缴甚至不缴电费,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也以缓解职工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由,阻止或限制催收电费,直接增加了追收电费的难度,从而造成供电企业电费陈欠的“滚雪球”现象。
1.4对电费回收风险辨识不足,造成工作被动
供电企业未能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验状况和政府拟关停项目、企业,未能及时采取针对性预控措施。
1.5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客户缴费困难
这主要表现在农村客户。银行和营业厅一般设置在城区和镇区,山区村落大多偏远,而且道路状况差,较远的村落距离城区和镇区达几十公里,遇到恶劣天气出行极为不便,用户因此不能及时交费。
1.6缴费方式单一,代扣网点过少
目前,电费回收主要依靠银行代扣。农村客户一般集中在圩日方出城区存钱入代扣存折,但因代扣银行网点过少,缴交要长时间等候,造成客户不满,部分客户直接回家等待抄收人员上门走收。
1.7用户缴费观念淡薄部分用户对依法用电、依法交费观念淡薄,认为电是国家的,能拖则拖、能欠则欠,想通过拖欠电费以解决流动资金运转困难。部分用户对自己应交纳的电费、用电量不认可,认为供电部门多计费,而以此为由拒不交费,从而形成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