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吗
国家对企业在国内市场从事汽油、煤油、柴油以外的成品油经营不进行经营资格审批。
根据《关于危险化学品范围界定问题的函》(安监总厅函字〔2005〕173号)规定,对于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的物品,无论其是否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目前暂不纳入危险化学品范围;生产、经营这类物品的活动,暂不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管理范畴。燃料油并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广东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146号)规定,对于只储存和经营闪点高于60℃的柴油和燃料油的水上加油站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范畴。而船用内燃机燃料油是大型低速柴油机的燃料油,燃料油的闪点一般在70-150°C之间。闪点介于柴油与重油间,不属于危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