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需要带哪些资料?
房产登记需要带什么资料?个人或公司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时,必须按规定提交完整的资料,特别是必须携带的原始资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审查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下复印件处理
(3)房地产所有权证明书,需要携带原件
(4)权利税纳税或减免权利税证明书和增值税等纳税证明书,需要携带原件
(5)证明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的资料,包括买卖合同、交换合同、赠与合同接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合同、拆迁所有权交换合同、合并合同、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件和其他证明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的资料
(6)房地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住宅测绘报告、住宅平面图、楼层分层图等房地产地址、空间界限、面积证明资料
(7)原土地使用权类型计划时,需要提供土地转让相关资料和土地转让金缴纳证明书,还有其他必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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