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养老保险怎么缴费
一、补交养老保险如何支付
企业为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用,一般每年支付一次,也可以按半年、季度、月定期向地方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支付,同时提供按人分配的明细表。
社保管理机构应将企业缴纳的补缴养老保险金转入银行开设的补缴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并按人办卡,计入个人账户,作为企业职工享受补缴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
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使用者和个人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支付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全市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收费基数的全市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以上,以全市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收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过部分应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记入个人补缴养老保险账户。按规定,如果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超过全市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应按个人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三、补交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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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员工符合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有权从自己的补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分次领取补缴养老保险金。员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馀额,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由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领取。
第二,企业补缴养老保险方案可规定,职工在退休前遇到特殊重大困难时,经申请核实,可从个人账户提前缴纳部分补缴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