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水电费如何计算方法
在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三通一平”是其前提条件,具体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水通专指给水,电通指施工用电接到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路通指场外道路已铺到施工现场周围入口处,满足车辆出入条件,场地平整指拟建建筑物及条件现场基本平整,无需机械平整,人工简单平整即可进入施工的状态,简称三通一平。招标文件一般都会明确施工用水、电已接至施工现场附近,由施工单位负责引至施工现场,费用自理,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二、工程用水电费用的招投标计价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施工用水电费用应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乘以政府定额中的含量汇总用量并以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计价,生活用水电费用则以政府定额中的企业管理费率及临时设施费率计价;在编制投标报价时,施工用水电费用应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乘以企业定额中的含量汇总用量并以招标文件指定的价格计价、生活用水电费用则由施工企业根据自身制定的临时用水用电施工方案进行竞争性报价。两者中工程用水电均应作为不可竞争费用、规费、营业税金等费用的计价基础。
三、工程用水电费用的挂表计量。
通常工程用水包括工程施工用水电和生活用水电,应分别装表,区分使用线路,按实分配用量。根据规定,工程施工所用水电,应由业主在现场安装水、电表,交施工承包商保管使用。通常工程用水包括工程施工用水电和生活用水电,分别装表,按实分配用量。
当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水电费的结算方式在某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厘清,如涉及到以定额含量进行扣还或是计价的时候,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应有不同的约定。如为固定总价合同,在竣工结算时如按定额含量乘以预算单价付给建设单位,此处的定额含量应为合同总价即中标价格中的施工用水电含量,因此中标单位应在中标价格的基础上提供一份施工用水电的数量和价格清单,在日后工程竣工结算或是财务决算时按照此清单内的水电用量和价格进行扣还或者计价。如为固定单价合同,在竣工结算时如也需按定额含量乘以预算单价付给建设单位时,此处的定额含量应为本工程合同约定范围内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中标价格相对应的分部分项及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施工用水电含量汇总出的水电用量,同时再乘以中标价格相对应的水电单价进行扣还或者计价。
再有如分包工程,总承包单位一般情况是要提供水电服务的,如果是甲方分包的工程,通常可按承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5~3%收取总包服务费,此时应在总承包及分包合同中注明总包服务费是否包含分包工程的水电使用费用,如不包含,计取办法应另作说明。
这些就是工程水电费如何计算方法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