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财基础:信托责任和账本底线
投资理财基础:信托责任和账本底线
在2003年出现共同基金择时交易和盘后交易的纠纷之前,资本研究管理公司(CapitalResearch)的资深主管兼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nvestment Company Institute)时任主席小保罗,哈佳(PaulHaaga,Jr。)称该行业的特征是“无丑闻”,并夸口说:“在过去的3年熊市中,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关系没有破裂的原因就是信任。我们的股东相信我们将他们的最大利益放在心中,并在此基础上管理着他们的共同基金”。他的这番陈述是在共同基金丑闻曝光的3个月前做出的,《纽约时报》受人尊敬的专栏作家格莱金,摩根森(GretchenMorgenson)授予哈佳“骄者必败”的奖项。深受丑闻之苦的投资者什么都没有得到。
经过考虑,哈佳若有所思地说道:“‘无丑闻’这个词从来没有用过。那不是正确的意思。那就像是是说’嘿,把你的钱交给我们,也许我们不会把它偷走的’。”这种对于高伦理标准的表达方式带给共同基金投资者的是敷衍性的安慰。
哈佳对共同基金忠实性的这一声明显然忽略了共同基金的发展历史。从第一只共同基金向投资者发行份额的第一天起,基金管理公司就不遗余力地向世界展示它们对投资者友好的面孔。即使基金管理人在口头上把信托责任说得很好听,但在为管理公司创造利润和为投资者利益服务的竞争中,明显获胜的还是账本底线。基金管理公司从一系列渠道中创造了利润,从合法、透明的费用安排到秘密的、不透明的回扣方案。考査一下共同基金业发展史上的权利滥用,就可以明确表明,一张对投资者友好的面具掩盖了该行业惟利是图的真实面孔。